
廟裡求籤會用筊杯來決定對錯,為什麼筊杯做成像弦月、月牙的形狀?
其中緣故與月亮有關。陰曆每月初一稱朔,十五稱望。從周代開始,朔就是很重要的日子,那是日月交會時,月亮變成晦(全暗、背光、看不見)的狀態,要到初二才看得見月亮現出一彎弧形亮光。
陰曆月初,日月交會時使月亮現出一彎光明,其實就是「吉」這個會意字所要表現的意象。廟裡問事的筊杯,就是要人們去「會意」弦月的深意。
所謂一年之計在於春,一日之計在於晨,古人非常重視「作事謀始」的道理。所以陰曆一月之初要「開始」得好,要吉;這個吉是要靠自己謹慎得來的,不是可以憑空掉下來的。
所謂「復始」的復,就是指陽氣的光明再度回來的意思;月初、年初、一件事剛要做之初,都是要「復始」的時間––也就是要賦予這階段光明、吉祥的時間,頭開得不好,問什麼吉凶都是枉然。
印度人為了要開頭開得好,每在做事之初就會先祭拜創始之神嘎內夏(Ganesha),好讓每件事都帶有光明、神的力量(或意涵),這不僅是自我警惕而已,更是讓事情神聖起來、不可思議起來的「轉化」。
《易經》也是一再強調這種「好開頭」的狀態。藏傳密宗也是如此,他們稱這叫「好緣起、吉祥緣起」。
所以當筊杯翻動時,它不僅僅是在告訴我們結局是吉是凶?更重要的,是要提醒我們:凡事剛開始之際就要保持謹慎、保持光明!
吉,是初一月朔之日;凶,則是三十月晦之日。

西周金文/吉
《說文》說「吉」是善之意。由士、口組成。
「士」則是由十、一組成。十是一旬,一旬是十天。
商代是用旬作紀時單位。一旬等於一個週期,一個週期結束,然後又從頭開始 ,那就是「吉」。無法從頭開始,重新振興,就是凶。